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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有哪些对策呢

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的对策如下:

1、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;

2、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;

3、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、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,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,当事人一方要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不得拖延,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,调取证据;等等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
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。


文章分类: 子女抚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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